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政信投资集团相关专家认为,险资投资渠道再次拓宽,现在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的有效路径已经清晰。

 

四大新政支持险资进入PPP

 

《通知》针对PPP项目公司融资特点,提供了政策创新支持,概括起来为以下四个要点:

 

一是拓宽投资渠道,明确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形式,向PPP项目公司提供融资。二是创新投资方式,除债权、股权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股债结合等创新方式,满足PPP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三是完善监管标准,取消对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PPP项目公司的主体资质、信用增级等方面的硬性要求,交给市场主体自主把握。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优先鼓励符合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河北雄安新区等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融资。

 

政信投资集团相关专家预计,下一步,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投资比例、偿付能力等配套监管标准,推动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效果。

 

三方面加强风险管控

 

在积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的同时,《通知》也着重加强风险管控,防范投资风险。

 

一是明确对PPP项目、主要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的监管要求,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二是强化投资计划管理,明确受托人管理职责,把风险管理责任交给市场主体,并完善保险资金退出机制。三是建立外部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和监管联动机制,充分揭示、披露和监测投资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通知》满足了保险资金配置需求,为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提供了有效路径,实现行业效益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双赢。

 

险资重点关注合规、定位和回报

 

政信投资集团相关专家认为,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依法合规,“做真PPP”。从领域适用、主体合法、期限符合、论证充分、风险分配合理等维度严把“合规”关。在概念上、源头上要依法合规,拒绝“伪PPP”或者“带病的PPP”。优选入财政部或者发改委PPP项目库的项目,特别是入示范库的项目。

 

二是根据自身特点,找准细分领域定位。根据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收益适中的特点,在项目回报机制上,我们建议重点关注嵌入“政府支付责任”的“政府付费”或者“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类型,在行业上,重点关注重大工程类,特别是轨道交通、公路桥梁等领域,以及重大公共服务类,特别是医疗、养生等领域。但不同种类保险资金的特点又有所不同,比如寿险资金相对期限较长,成本较低,财险资金则相对期限较短,成本适中,因此,应选择符合自身资金特点的细分项目。

 

三是关注合理回报。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是做出PPP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核心问题之一。在实践中,不同回报机制、不同行业领域的PPP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应有所不同,保险资金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不同的PPP项目。需强调的是,PPP项目对于创新驱动、延伸主业具有显著效果,应结合对当地产、寿险的拉动作用考量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