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进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结构调整。
《意见》提出,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市场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骨干道路客运企业整合资源成立股份制公司和异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推进道路客运网络化运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客运服务、站场建设和运营服务。
道路客运市场空间大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公路旅客运输量累计约为142.4亿人次,11月运输量为11.8亿人次。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6年9月末与6月末交通运输类PPP项目投资额数据,交通枢纽PPP项目由664亿增长到760亿。
交通运输方面,1268个项目总投资额3.71万亿元。其中,一级公路、高速公路、二级公路、其他4个二级行业的项目分别为314个、242个、151个、134个,占交通运输项目总数的66.3%;投资额方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不含轨道交通)3个二级行业的投资额分别为2.06万亿元、5998亿元、3184亿元,占交通运输项目总投资额的80.3%。
政信投资集团相关专家表示,“PPP+道路客运”主要包括两方面:长途客运(线路、枢纽站)以及连通农村、乡镇的城市道路公交。客运市场规模较大,公共交通对客运、站点都会有投资需求。因为我国公共交通尚不完善,有改善的空间;国家也在大力提倡、建设公共交通体系;另外,对农村、城镇的交通需求也在逐步加强。
该专家表示,需要明确的是,建立良好的公交运输体系,不论其盈利与否,都是政府的责任。在“PPP+道路客运”领域,政府应该制定规划以及客运服务要求。例如三小时有一趟、有空调车等。同时,政府还应当监管PPP项目的实施情况。
铜川模式引关注
以陕西铜川市汽车客运总站PPP项目为例,铜川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铜川新区新建一座一级汽车客运站,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56万元。项目产出主要分为建筑面积38625平方米的一级汽车客运总站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期内提供的公共服务两部分。
一级汽车客运总站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公交客运服务中心,客运站房;项目设置长途发车位20个,客运停车位115个,公交停车位114个,均位于地面;配套停车位349个,其中322个为地下停车位,27个为地上停车位。
该项目的合作为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产出内容无偿、完好移交给铜川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合作期限27.5年(含建设期2.5年)。
熟悉此事的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测算,社会资本的利润率在6%左右,不允许出现社会资本获得暴利的现象。
根据该业内人士的说法,暴利现象较难界定,但一般来说,对于基础设施投资,利润率超过12%可被看作暴利。“超额利润将以抵扣政府支出的方式与政府分享;投资风险由企业单方面承担。”该业内人士表示说。
同时该业内人士补充道,社会资本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汽车客运总站的施工,二是汽车站的运营、管理收入大约占年平均成本的50%。
关于车票方面,尽管新建客运站的公共设施会优化、完善,但是该业内人士强调,社会资本的加入“不会影响客运票价,票价是由政府规定的,有10%的票价收入归社会资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