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意见》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

 

《意见》要求,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意见》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意见》强调,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依规取消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不久前,在由中国投资论坛PPP促进会与人民日报《民生周刊》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首届PPP投资论坛”上,时任论坛总顾问的历以宁教授在主题演讲中表示,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在中国才刚开始,如何更好运用PPP模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他指出,PPP的调节因素,除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外,还有第三种力量在发挥作用,社会学家研究,这种力量就是诚信的力量。在人类发展上万年的历史中,没有市场调节,没有政府调节时,诚信力量是唯一的调节因素。当有了市场,有了政府,同样也需要诚信调节,PPP模式需要让诚信力量深入进去。

 

厉以宁特别提到, PPP模式要通过诚信建设来体现高效率。在PPP方面,当工程正式运营以后,可能改成股份制企业,如果没有诚信,就会发生问题。政府的一个角色是投资者和经营者,这方面有条约限定。同时政府也是管理者,对待国企私企,要一视同仁。

 

道德诚信渗透在各个领域当中,同样作为一只无形的手在PPP模式中也发挥了重要的调节作用。建立健全道德诚信,让PPP更高效的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