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丁伯康作为政信投资集团及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专家,受邀参加了“中国政信发展论坛‘走进贵州’系列活动暨‘贵州省县域地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培训会议”,围绕“贵州省县域地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主题,对经济、金融发展进行了深度讲解与分析,并从多个维度向与会嘉宾进行了全面阐述。在此,我们将他的精彩讲话内容做成系列观点文章进行持续报道,以飨读者。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发展历程
1、改革开放初期
改革初期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1985年后,我国开始实施“划定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后,当年地方政府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4.3%,支出占69.7%(对比1993年,收入占78%,支出占71.7%)。1994年《预算法》不准地方政府发债券、列赤字。
2、融资平台因运而生
平台初设始于80年代,主要是为获得国外机构的贷款,之后地方政府主要是为了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合作获得“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合和支柱产业”方面的信贷,至2009年,地方政府与各大商业银行签订“银行和政府合作协议”,均需要平台来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地方建设项目“打捆”纳入“银政合作”框架内,承接银行贷款,地方财政承诺在融资平台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为其统筹安排。
截至2009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集中度约为20.4%;其中,2009年全年,金融机构地方融资平台新增贷款集中度约为34.5%;农发行的新增平台贷款集中度超过70%;国开行和兴业银行超过60%。
3、融资平台野蛮生长
金融危机后的4万亿计划促使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发行城投债等融资的诉求激增。地方政府还利用地方政府平台开展政信合作融资。此外,地方政府另一常见形成负债的形式为BT项目负债,其本质仍然为通过社会经济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但不出资,政府担保、承诺承担债务。
4、创造性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PPP及通盘考虑
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推出了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具体指以政府债来置换之前不规范融资的到期量,同时中央政府还大力推进政府于社会资本合作(PPP),完善产业引导基金立法及引导基金财政调配。50号文、87号文是对地方政府债务改革计划的推行的重申与确认,再度提醒市场融资平台信用与政府信用将泾渭分明。
二、政府存量债务处置思路
1、关于“开明渠、堵暗道”的顶层设计
一个机制约束政府负债。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对粗放式的政府债务扩张进行约束。
两种思路解决债务问题。(1)对于存量债务的处理方式:先划分,再置换;(2)对于新建项目的资金筹措采用政府债券方式和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三条界限划分责权主体。(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切割;(2)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切割;(3)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2、政府存量债务和资源的同步盘点与运作
以上是丁伯康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化解及处置思路”的部分阐述,后续还将继续推出精彩内容,敬请期待。